一台挖掘机开进了居民小区挖地半米深究竟是干什么
12月13日上午,零妹联系上发帖者李先生。李先生说,他是水木蓝山七号楼业主,大约在半个月前,他发现有人将楼下的三个停车库打通,并在其中一个车库内增建了一个夹层,准备改建为复式双层住宅。
李先生说,工人每天八点准时开始施工直至晚上九点多,还使用挖掘机开挖了地面半米的深度,开挖时整栋楼的住户都有震感。除了施工产生的噪音扰民外,李先生还担心向下开挖地面会影响到地基承载力,危及整栋楼的安全。
13日上午,零妹来到水木蓝山七号楼楼下走访看到,车库外停放着一辆挖掘机,有两名施工工人正在车库内施工。据零妹观察,三个相邻的车库已经被打通,其中一个车库加建了夹层,车库地面被开挖后重新铺上了一层泥土。
在车库附近开店经营的知情人士向零妹透露,这三个车库已经被一位姓石的先生买下,计划改建成为仓库。这位知情人表示,在刚开始装修时,石先生发现地基土层出现下沉。为了确保楼房安全,需要用挖掘机开挖地面后填满掏空部分,再重新铺上水泥。
零妹从水木蓝山物业公司了解到,他们并不清楚该车库业主打算将车库改为什么用途,由于小区上一任开发商已经将七号楼楼下的车库改为商铺,因此该业主改建车库的行为只要做到不扰民,则不属于违规。
目前,物业公司已经收到不少业主投诉称,挖掘机在车库内施工产生的噪音十分扰民。收到投诉后,物业公司在12月10日已经与该业主协商好,不使用挖掘机施工,但目前该业主仍然继续使用挖掘机作业。物业公司表示,将会继续与该业主协商,尽量避免出现噪音扰民的情况。
零妹查询资料发现,根据我国《物权法》第七十七条规定:业主不得违反法律、法规以及管理规约,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。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,除遵守法律、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,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。
针对改建车库的行为,市住建委工作人员表示,业主购买车库后,车库属于该业主的物业,拥有其使用权。若业主没有将车库改变为商业用途,不影响楼房的整体结构和周边居民的日常生活作息,则视为合法。
若车库改建为商业用途则属于违法,车库改建后给周围环境带来改变,如污染、噪声、占道等,小区物业部门或有利害关系的业主,可向行政执法部门进行举报,再由行政执法部门联合进行整治。